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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写字多“自右至左”
发布日期 : 2023-10-31 10:02:58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今天写字、印书的规范:自左至右,横排,与古代正好相反:自右至左,竖排。


  有一位外国友人半开玩笑地说过:中国人真厉害,写字、印书都竖排、自右至左。读中国人的书,要不断地点头;读外国的书,都是横排,阅读时好像不断地摇头,默默地说:“no、no(不、不)”。


  这位外国友人光从印书的模式谈看法,根本不涉及书的内容,所以我说他“半开玩笑”。其实,关于竖排与横排,写字是自右而左还是自左而右的习惯,还须从文字的起源说起。


  中国最早的文字是从甲骨文开始的,是今日通行汉字的本源。甲骨文都在龟板或牛肩胛骨上用刀刻出来的,与用笔写字不同,根本没有向左或向右的讲究。但到了商代、周代的“青铜器时代”以后,情况就不同了。为何要铸这个钟、那个鼎等礼器,一般都要加简练的文字说明(俗称金文、钟鼎文或大篆)。青铜器的简单制作流程是:先做陶范;(范有内范、外范之分)陶范干了以后,再将熔化的铜液倒进“内、外范”之中间,成型之后,再将陶范打碎,青铜器辄告成。而自古至今的书写习惯都是右手执笔,(左撇子除外。但执笔时用左手,除了右手因为有病痛或故意为之之外,俗称“左书”。)为了书写铭文时不慎被刮蹭,人们选择在内范上从左向右的模式刻写,铸成的铭文就成从右往左的顺序了。而成千上万的青铜礼器之铭文,亦使世人养成书写时从右至左的习惯。


  与此同时,亦有用竹简、木简等材料书写的形式。竹简、木简的出现,无形地加强了自商周以来之从上而下、从右至左的书写习惯。人们用左手执简、右手执笔;阅读时用右手拿简、左手拉简,一直到纸张出现时还是如此(右手执书,左手翻动书页)。


  除了习惯外,还有思想理念为主导:古代人以右为大。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渑池之会)既罢归国,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司马贞[索隐]:“王劭按:董勋《答礼》:职高者名录在上,于人在右;职卑者名录在下,于人为左。是以谓下迁为左。”(参见《著《壬癸文钞·古代,是左大还是右大》)所以为了适应这种尊卑理念,古人书写或印书,都约定俗成地从右至左。


  但亦有人不按“从右至左”的顺序书写,今笔架山韩祠正堂北壁立有一块“曹娥碑题名”碑石,其文就是从左至右(碑刻系根据宋代“群玉堂帖”刻本摄影放大),文曰:


  国士博士韩愈,赵玄遇、著作佐郎樊宗师、处士卢同观。元和四年五月二十日,退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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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愈《曹娥碑题名》


  曹娥碑,原系东汉·度尚为孝女曹娥所立之碑,上刻诔辞,碑石早已不存。今传绢本墨迹(藏于辽宁省博物馆),其眉端与左右方有唐·怀素、韩愈等人题字,南宋时尝刻入《群玉堂帖》中。据《昌黎先生集·外集·嵩山天封宫题名》:“……明日观启母石,入此观与道士赵玄遇乃归。”知赵玄遇为嵩山天封宫道士。


  樊宗师,字绍述。初为国子主簿,元和三年,授著作佐郎,故以官衔称之。韩愈称“宗师议论平正有经据,尝荐其材。”(据《新唐书·樊泽传》)


  卢仝(同),“自号玉川子。尝为《月蚀诗》以讥切元和逆党,(韩)愈称工。”“卢仝居东都、愈为河南令,爱其材,厚礼之。”(据《新唐书·韩愈传》)卢仝终生未出仕,故称处士。


  “曹娥碑”绢本眉端及下方,密密麻麻地有观看者题名多处,不知何故,时间最早的题名者竟从左而右,害得后来者因此而效仿。韩山韩文公祠正堂北壁还立有一块《谒少室李渤题名》碑(据“宋·星凤楼”刻本摄影放大),文曰:


  唐吏部尚书韩愈书(小字)愈与樊著作宗师、卢处士同谒少室李君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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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谒少室李渤题名》


  李渤,字浚之,刻志于学,曾与仲兄涉隐居庐山,后徙居少室山(今河南省登封市北)。“元和初,诏以左拾遗召,渤不拜,河南令韩愈遗书敦请,渤心善其言,始出。”(据《新唐书·李渤传》)


  (按:碑文第一行小字系后人补书。韩愈生前最高官职为“吏部侍郎”,逝世后诏赠“礼部尚书”,“吏”系“礼”之误。)


  题名碑文作竖行,按自右至左的顺序书写。可见,韩愈的《曹娥碑题名》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特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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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王》拓片


  1985年版《潮州市文物志(以下简称为“老版《文物志》”)·摩崖石刻》【侯王(王侯)】条载:“二字刻于处女窝(今文山亭畔)……其中‘王’字已难辨认,二字隶书阴刻,无款。”又加【按】曰:“一般习惯,旧时书写皆自右向左,因此读为‘侯王’,但二字难解。如果从左至右可读为‘王侯’,据《西湖山志》所载,‘王源除怪石’,则颂称王源的。若此即指王源,则该刻应为明代所书。”但此说可商,理由如下:


  1.侯王:泛指诸侯。《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意为:“道经常是无为的而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它所为。侯王若能保有它,万物将自动向他归附。”译文据任继愈先生《老子绎读》)。《史记·项羽本纪》亦云:“乃分天下,立诸将为侯王。”指的都是诸侯。另据《汉语大辞典》:“侯”的诸多义项,包括“古时对士大夫的尊称”。由于先秦时代诸侯国的疆域与后代的州郡地域相埒,故宋代的知州(明清的知府)尊称为“侯”(《永乐大典》引宋元《三阳志》之实例甚多,不胜枚举)。非如“老版《文物志》”所说的“‘侯王’二字难解”。


  2.“老版《文物志》”谓:“‘王’字已难辨认。”故标题《侯王》后加圆括号注明系(王侯),有自相矛盾之嫌。二字系左行、右行,殊难确定。


  3.“老版《文物志》”又说(倘假定为“王”字):“如果从左至右可读为‘王侯’,据饶锷《西湖山志》所载:‘王侯除怪石’……”查饶先生《西湖山志》卷七【石刻·王源除怪石记】,(标题多了一个“记”字作者系潮州知府王源)原注谓:“存·正书。在湖山绝顶,今石倒卧,《记》文半没土中。”一为碑石,一为摩崖石刻,形式不同;一为“绝顶”,一为山腰,位置不合。且“侯王”二字周围全是空白。“老版《文物志》”据“已难辨认”之“王”字再推出“王源除怪石”之典故,其性质属“假定再假定”,且定石刻年代“应为明代所书”,难以服人。


  4.2022年编迄的《潮州市文物志·侯王》条,因受“老版《文物志》”[王侯]条的误导,在[校记]中又加了据饶先生《西湖山志》卷七之《王侯除石记》且全文照录,亦有值得商榷之处。


  因老、新版《潮州市文物志》涉及到书写顺序的问题,所以得啰啰嗦嗦地说了不少话。有暇观拙文的读者,笔者谨致歉意。


  随着书写工具的变更发展,用毛笔已成书法爱好者的“专利”,与此同时,书写、印书等亦早已自左至右地横书、横排(书法作品、作者要求竖排者除外)。世风如此,或许正应了外国友人之改“点头为摇头”的玩笑话。撰此文的意旨,在于告知世人:几千年来,国人书写、印书的习惯,都是从右至左。只要毛笔存在,将不绝如缕,不至消亡。


  (曾楚楠)


编辑  张泽慧  责任编辑  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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