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文化 >> 今日闲情
两京科道坊
发布日期 : 2023-06-06 10:02:29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9.jpg

两京科道坊 郑鹏 作

  陈贤武

  乾隆《潮州府志·坊表》:“两京科道坊,在大街。为监察御史迁陕西副使郑安、弟吏科给事中郑寯建。”

  郑安,字康民,明宣德二年(1427)十一月初十生于海阳县城,祖籍海阳鲲江村(今潮安东凤镇昆三村)。兄弟二人,父郑虔早丧。他自幼“敏悟绝人,经史一览成诵。”(嘉靖《潮州府志》)以治《春秋》中正统十二年(1447)解元(乡试第一名),景泰五年(1454)甲戌科会试第24名,殿试成三甲进士。七年三月,考选为南京试监察御史。天顺元年(1457)六月,实授南京河南道御史。成化二年(1466)二月,升陕西按察副使。

  郑安中进士为28岁,30岁考选为试监察御史,培训后于31岁实授南京河南道御史。任御史近十年,“弹劾不避权要”。天顺八年(1464)夏四月,明宪宗刚即位,他即上奏章言八事,曰“开经筵,以广圣学;广廷纳,以通下情;复言职,以风直臣;公选举,以收贤才;黜贪污,以彰政化;省烦扰,以裕民黎;徙戎狄,以安中国;平贼寇,以靖边疆。”宪宗以其所言可行,多所采用。

  “因灾求言”是古代弭灾的重要举措之一。成化元年九月,郑安借南京近时常发生水旱等天灾,上疏奏称宜督促策勉大臣们克己奉公,选贤任能,如镇守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驭众无法,临事少断;应城伯孙继先刻削军士,人多怨咨;刑部侍郎廖庄,法律生疏;大理寺卿龚永吉、工部侍郎郝璜,老耄庸劣;应天府府尹王弼,绝无才干;府丞刘洙粗率妄为,乞赐改罢,另选贤能代之。“言甚剀切”。(《明实录·宪宗实录》、嘉靖《潮州府志·人物志》)“弹劾不避权要”的本色,灼然可见。

  明初,潮州永丰仓设有盐仓,灶户按规定缴盐入仓,官收盐后,按户口配盐,收取盐钞。“洪武四年(1371)以后,灶户俱照米课纳银,民无盐,给钞遂寝(止)。”成化间,都御史韩雍为达官买马,行征盐税,广济桥盐也在其列,郑安得知这个情况,奏请革除。(嘉靖《潮州府志·田赋志》)

  郑安居官二十年,两袖清风,家乡的祖屋破旧,墙壁灰层剥落,也未尝增置一处产业。任期既满,以母李氏年老为由,“便道归省,卒于家。”(嘉靖《广东通志稿·宦迹上》)

  郑寯,字天民,正统六年(1441)十月十七日生,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先在吏部观政,实习期满任吏科给事中。弘治二年(1489)九月,奉命查勘顺天、保定等府官地田园,这些庄田为历年皇帝赏赐给有功绩的太监,受赏宦官亡故后,就收回归官库,却被某些权贵所侵占。他认真负责,登记造册上报,由户部逐一收回国库。弘治五年(1492),卒于任上。

  “两京科道”坊在今市区太平路下水门街口北。北镌“金榜联芳”。

  “两京”,明自永乐以后定都北京,南京为陪都,“两京”即指京师顺天府与南京应天府。郑安任南京监察御史,郑寯则任职于京都。“科道”,《明史·选举三》:“给事中、御史谓之科道”,是明代两大监察机构,品级不高,但地位却很大,“御史为朝廷耳目,而给事中典章奏,得争是非于廷陛间,皆号称‘言路’。”(《明史·列传第六十八赞》)对于国家大事有充分发言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着突出的政治地位,《明史·邹智传》载:“天下事惟辅臣得议,惟谏官得言。谏官虽卑,与辅臣等。”亦就是说,科臣与阁臣一样,具有参与最高决策圈活动并提出建议的权力,甚至有反驳权,这是一般官员所不具备的。有学者甚至断言,“明代乃以监察官员治天下者。”(曾繁康《中国政治制度史》)此坊字点明郑氏兄弟曾任的官职的重要性。

  “金榜”,科举时代殿试揭晓的榜。坊字说明他们是兄弟进士。科举时代的学子们,从秀才、举人、最后经殿试成为进士这么一路走来,所剩无几。北京孔庙里,伫立着元、明、清三代的进士题名碑,从十三世纪初到废除科举前之1904年的所有科举幸运儿,都在这里列队,总共是51624人。七百年,五万人,平均每年七十人(不妨与如今每年大学招生人数相比较)。据《嘉靖三十七年广东乡试录序》记载,是科应试士子2325人,录取了75人,比例为3.2%。此仅仅是一省考取举人的比例,何况是考取科举考试的顶点——进士!兄弟进士,不仅是家族的荣耀,更是一郡之殊荣,难怪要立坊来昭示来世,垂芳后昆。

  坊建于明代中期。据饶宗颐总纂《潮州志补编·古迹志·坊表》记载,此坊于1924年为潮梅善后使洪兆麟拓宽马路时拆毁。因坊没留下照片,2009年重修,参考其他牌坊而复建于太平路水平路口南侧,下枋镌“明进士监察御史迁陕西副使郑安、吏科给事中郑寯”。

  坊额重书者苗培红(1949-),又名培轩,号子牛,山东邹平人。


相关文章
以上资料仅为潮州日报社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承办单位:潮州日报社新媒体部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68-2289965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dczsjb@126.com
电话:86-768-2289965 传真:86-768-2289965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潮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2004-2013 © 潮州日报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及使用1024*768分辩率以求最佳浏览效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190017 粤ICP备13030909号-1 公安网站备案号:445101301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