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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音乐”漫议
发布日期 : 2023-05-16 10:16:10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1995.8版的《潮州市志》第二十编[音乐]中说:“潮州庙堂音乐,是从潮汕民间礼佛课诵的法曲中,单独取出曲调部分进行演奏、变奏的管弦乐演奏形式。”“潮州庙堂音乐曲调来自潮汕释俗间流传的佛事法曲,分‘香花板’和‘禅和板’二种,在面佛诵唱时,先由经师领唱而众人和之,一曲紧接一曲,反复数遍。”“新中国成立后,潮州民间音乐团艺人林云波等,收集、整理民间流行的法曲,摆脱原来的唱词和演唱程式,单独以打击乐和管弦乐演奏。1955年,首次演出经林云波整理的法曲,并冠之以‘潮州庙堂音乐’的名称。”(1999.12版的《汕头市志》第64[文化·档案]关于“庙堂音乐”除了加上“潮州庙堂音乐的内容、形式与地方祭孔的庙堂音乐不同”的一句话以外,其观点大体上与《潮州市志》的说法相类似。从略。)

  “冠之以‘潮州庙堂音乐’的名称”,这个“名称”是否恰当?“庙”固然是有“寺庙”即佛庙之含义,但打开光绪《海阳县志·舆地略四》,映入眼帘的[坛庙],(祀典礼节附),其中胪列的有“社稷坛、先农坛、云雨风雷山川坛、厉坛、火神庙、风神庙、雷神庙、龙神庙、城隍庙……文昌庙、关帝庙……”共29座,如果加上“文庙(即学宫)”,“韩文公庙”等,将超过30个以上。各庙都有祀典、礼乐,故把“礼佛课诵的法曲”称之为“庙堂音乐”,难避“以偏代全”之嫌。

  查民国由饶宗颐总纂、萧遥天分纂之《潮州志·戏剧音乐志》[潮州佛曲]云:“开元寺就是潮州佛曲的播音台……最初擅唱的限于僧尼,俗家虽爱好之,还没有专习的。咸丰四年甲寅(1854)潮州有吴忠恕的叛变,困处海阳城里面的佛门善男信女,组织念佛社,礼佛诵经,以求消灾,乃请开元寺的可圣(一作“声”)和尚传授佛曲,这是俗家学习佛曲的开始。海阳人邱家祥因其腔调平衍,乃参酌僧俗音乐,改良偈赞板,另成新腔,叫做‘七星板’,于原有管乐器:磬、木鱼而外,加进潮乐的弦乐器,抗堕抑扬,近于俗乐,亦有人叫它做‘禅阿(和)腔’,是俗家的佛曲。于是佛曲有僧俗的分别。”

  《潮州志》编成于1949年,由于时局变迁,延至1950年,仅出版十五门二十册。2004年8月,由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补入未刊稿:《山川志》、《民族志》、《民俗志》、《工业志》、《戏剧音乐志》。由于时代关系,当年尚未定“庙堂音乐”之名称,故《戏剧音乐志》称其为“潮州佛曲”。难得的是,编者对“俗家佛曲”的源流、特点、乐器等方面已有所涉及,从而得出“佛曲有僧俗的分别”的结论。

  1992年冬月由释慧原编纂之《潮州市佛教志、潮州开元寺志》,也坚守“僧俗有别”的原则,未采用“庙堂音乐”之名。特以第九章设[梵呗]一章以阐述“佛乐”。且以开元寺方丈的身份率先示范,分别于1979年、1983年、1989年举行演唱“禅和板”、“香花板”、“佛曲”等赞偈29首并录像(由广东潮剧院陈传云记谱,谱、词在书中详细记录。其中1989年举办的称“中国佛乐、道乐音乐周”)。又特辟第五节《潮州佛乐之类型》,中有“一禅和板(善和板)”,在“历史”部分谓:“此板系清·乾隆元年(1736)丙辰,惠潮嘉道宪庞屿延罗浮山华首台密因和尚来潮中兴开元寺时所传来者。”“清咸丰四年甲辰(1854),有邑绅李谨人、辜笠舸……等归依开元寺住持可兴和尚为师,于寺内诸天阁集会念佛,祈弭兵难。后乱平,乃组潮郡念佛社,购南门高华里‘古曰庵’为社址,念佛之外,兼办慈善事业。嗣延开元寺释可声(广州人)教授禅和板,凡诸赞偈经忏乃至《云栖瑜伽[~公式~]口施食仪规》等全以传授。遵照教规,居士不得作金刚上师主持焰口施食法事,佛社当时此举,颇礙物议,尤以开元寺全体僧众反对尤烈,而释可声竟置不理,于是阖寺公议摈出(即开除),佛社乃供应其终身生活并许其身后立牌祭祀。今潮之俗人敢僭为焰口上师之罪,(按:形容饿鬼渴望饮食,口吐火焰。和尚向饿鬼施食叫‘放焰口’。居士按教规,没有扮当‘焰口上师’的资格。)实由可声作俑也。时有邱家祥者,尽得其传,且别出心裁,于原来‘七星板’之后,增接板眼,是为‘新七星板’。虽能叶配旋律,然器响密杂,反礙清雅呗声矣。此板至今为白衣辈所传用,僧侣则仍用古‘七星板’。”(其时萧遥天《戏剧音乐志》尚未经市志办刊行,故上引文献其说更详、更具参考价值)

  潮州“庙乐”,由来古矣。早在唐元和十四年(819),韩愈在潮州写过五篇祭神文,其中有“吹击管鼓,侑香洁也。”(《又祭止雨文》)“侑以音声,以谢神贶。”(《祭城隍文》)、“躬斋洗、奏音声,以献以乐。”(《又祭大湖神文》)等句。《永乐大典》卷5343【学校】引宋元《三阳志》曰:“潮之大成乐,政和间(1111-1117)颁降也。绍兴兵火,乐器散缺。教官删定(按:宋代编修敕令所属官名)林公霆修旧起废,乐赖以全。暇日领诸生习而歌之,孔堂丝竹,幸有遗音,至今二丁祀得以备,他郡所无者,删定力也。淳熙间朱侯江,易以乐工。绍定戊子(1228)孙侯叔谨始命士人专充雅乐校正乐工,奏乐如旧……宝祐戊午(1258)林侯光世以删定嫡传,洞晓音律……谓典乐乃胄子之教,用伶人非所以祀先圣,命郡博赵崇郛与诸生读习,时登歌奏乐者三十四人,音谱详见祠堂石刻(按:可惜已佚)。外置田入学,附删定祠堂库为习乐生员廪给费,职事习乐者优异,以示激劝。乐初成,侯领寮属寓公按阅而订正之,习乐者由是益精其能。丁奠之夕,冠佩济济,雅颂洋洋,高下疾除,抑扬中度,删定之遗响复振也。”又云:“今所存者,编钟编磬”,其数十六;弦自一弦至九弦者十,笙瑟凤箫,抟拊各二,潮学一新。”

  由上引《三阳志·学校》这段话,说明宋代文庙大成乐,颁于北宋徽宗政和年间,迨南宋高宗二年,由于黎盛兵火,“乐器散缺”。幸教官林霆,“乐赖以金”,系“他郡所无”。中间虽有短暂时间“易以乐工”,不久即由士人专司其职。特别是南宋末知州林光世(林霆嫡传子孙),对“庙乐”不遗余力,定奏乐者34人,且提高习乐生员、吏员待遇,“益精其能”。遂使“庙乐”奕代相传。光绪《海阳县志·建置三·学校》【乐章】节云:“迎神乐奏《咸平》之章。”“初献乐奏《宁平》之章。”“(亚献乐奏《安平》之章。”“三献乐奏《景平》之章。”彻仪、送神,均奏《咸平》之章。)还有乾隆八年部颁“新定乐章”:《昭平》、《宣平》、《秩平》、《叙平》、《懿平》、《德平》之章。新、旧乐章计十章。又在【历代褒崇祀典】中谓:“洪武二十六年(1393)颁大成乐器于天下,令州县如式制造……(嘉靖间)又以行人薛侃议……改称大成殿为‘先师庙’,门为‘先师门’,乐章凡称‘王’者并易为‘师’。明初释奠(按:古代在学校设置酒食以祭奠先师的一种典礼,见《礼记·王制》)用‘登歌’,堂上堂下之乐咸备。”可见,文庙之“庙乐”,从宋代以至清代,相沿未辍。

  显然,所谓“庙堂音乐”专指“潮汕民间礼佛课颂的法曲”,范围过狭,且易产生歧义。(《汕头市志》特加了“潮州庙堂音乐的内容、形式与地方祭孔的庙堂音乐不同”的一句话,既然同属“庙堂音乐”,为何要加此一句?不正表明“庙堂音乐”命名之不当吗?)尤其是“曲调来自潮汕释俗间流传的佛事法曲”的定性说法,混淆了上述徵引的“僧俗有别”的原则。

  有鉴于此,“庙堂音乐”之名称,改易亟为迫切。至于如何改易,尚祈识者有以教之。

  曾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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