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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尚书坊
发布日期 : 2023-04-11 09:26:03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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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潮州府志?坊表》云:“三世尚书坊,在大街。为赠太常卿林瓒、子林乔樌及孙户部侍郎赠尚书林熙春建。”

  林熙春(1552-1631),字志和,号仰晋,海阳龙溪(今潮安庵埠)宝陇村人。

  他日政声何所似

  七台峰翠共嶙峋

  登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分配在大理寺实习,次年授巴陵(今属湖南岳阳)知县,关心民众的疾苦,经常到民间察看民情,倾听民意,当他知道当地百姓因为差役的繁重而苦不堪言时,于是他立即清理官衙那些不合理的“浮粮”(额外征收的钱粮)和税款,并全部豁免差役,把县治理得有条理。十三年充本省乙酉科乡试同考官。到了万历十四年,他到朝廷觐见皇帝回来之后,因为母亲黄氏去世而回家守孝。守丧期满除服后,他赴朝廷吏部报告,十八年补福建将乐知县。比照巴陵县来,将乐县的政务更多更繁重,他坦然担当。在任期间,重视文化教育,修建学宫,为学子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将乐是宋代著名理学家、程门四大弟子之一杨时(1053-1135,学者称龟山先生)的故乡。他在当时的朝野声望极高,宋度宗咸淳三年(1267)敕建“龟山书院”,赠御书匾额,赐祭田,春秋祭祀。明代更入祀孔庙。林熙春为杨时的清正廉洁和敢于犯颜直谏的精神所感动,常把他作为学习的楷模。在县选址建专祠以祭祀,刻印《龟山先生全集》并作序。将乐民风淳俭,嘉靖以来,渐趋侈靡,“一果合动用数两,一馔合动用数钱”,认为不如此便无法显示家道、表示敬意。他因此制定“崇俭约”颁布实行,率先示范,使民风渐归俭朴。他在巴陵和将乐任县令时,勤政爱民,为百姓做好事、谋福祉,不花民间一钱,受到了地方官员的推荐保举,后被选拔到京城当户科给事中。他走后,这二个县的人民为了不忘他的功绩而立生祠来崇祀。尤其将乐专祠,屡次重修,百姓有冤情,将情由写在纸上于祠内焚化,说“林公能为我平冤情。”在林氏诗集中有《谢将乐诸公贺五十》《余别将乐已廿载,揭叟大宪年望耋千里相访,喜赋六韵送之》《谢将乐缙绅贺六十》等诸诗。他生病消息传到将乐,百姓争相到祠堂祈祷,甚至有的人表示愿减算益公寿。病逝后,当地百姓罗拜于庭,摩肩接踵。

  片疏未能回圣主

  孤忠犹自重明庭

  万历二十一年(1593)迁户科给事中,巡视光禄寺。历任礼科右、兵科左,二十三年升工科都给事。明朝给事中,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有纠察六部弊误,驳正章奏,封还制敕之权,话语权极强。林熙春在各科给事中任上,“多所建白(建议)”。

  万历二十三年(1595)冬,兵部考选军政。东厂太监张诚不得皇帝喜欢,而张诚家奴副千户霍文炳应于此时迁职,部臣为他奏请升迁。因万历帝厌烦言官喋喋不休,借机怪罪言官,斥责部臣徇私,以及兵科不加纠正,不加揭发。语气严厉的谕旨连连发下,一时间举朝大震。大学士陈于陛、吏部尚书孙不扬上疏抗争,皇帝更怒。次年春,两京科道官共有三十四人被削去官职,撤职为民。

  御史马经纶十分气愤,于是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正月二十三日上疏,要神宗优待容让言官,强调指出一味加罪言官是“损国体”“累圣明”,“第一大亏损事”。神宗览疏大怒,将他贬逐出京。

  马经纶被贬之后,依惯例,言官须上疏回应。而按轮次当由刑科都给事中侯廷佩领衔,但此公“气沮色变,废然避也。”于是时任工科给事中的林熙春在第二天(正月廿四日)“毅然首列,率同官抗疏入”。疏章大意是:“陛下气愤言官缄默,排斥驱逐三十余人,臣等不胜惊恐。现在御史马经纶慷慨陈言,臣等窃以为陛下一定会对他温旨褒奖,没想到也跟着被贬斥。这是因为提建议有罪呢,还是因为不提建议有罪呢?臣等不能理解。先前怪罪的,既然是由于不说的缘故,当今所怪罪的,又因为敢说的缘故,这真是叫臣等无所适从啊!陛下若真以不进言为失职,则臣等不难进忧危的苦词;若以直言为逆旨,则臣等不难仿效暗中保持缄默的成习。只怕朝廷之上,全都阿谀奉承以讨陛下的欢心,这不是君主的福气啊。臣等富贵荣辱的心念难道与常人不同?然而臣等宁愿直言进谏而不愿阿谀奉承,只不过是沐浴了二百余年来大明的养士之恩,不辜负君父,并且不辜负此生罢了。陛下为什么要深恶痛绝,如此折辱臣等啊?”同日,四川等道御史鹿久徵等亦上疏,欲与诸臣同其罪。疏入,神宗更加恼怒,下旨将二疏列名诸臣俱夺俸降级调外。并于二月初三加倍贬斥马经纶为陕西米脂县典史(级别最低的县令属官),既而斥为民。二月初七日,贬林熙春为茶陵州(今属湖南)判官、御史鹿久徵为泽州判官。林熙春遂告病离职返乡。

  明·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22记载:当时朝局,“长安靑琐、兰台之闲,几于昼闭;侍从、绣斧之班,相为吞声。独工科林熙春、御史马经伦、鹿文徵三臣义愤申救,悉遭贬斥。士论荣之。”靑琐、侍从,指给事中;兰台、绣斧,指御史。简称“科道”,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们一方面代表皇帝对各级管理实施监察,另一方面要劝告皇帝改正过失。

  万历三十四年(1606),接量移广西贺县的任命,四十六年十一月起升南京礼部仪制司郎中,他依然没有赴任,直至神宗去世,前后24年闲住家中,未曾只字入京城,即使是与同年(同年中进士)中最为亲密的时任内阁大学士李廷机、叶向高,也杜绝信函来往,更何况其他人。而是致力于桑梓公益事业。如为潮州争盐税,减里役,使龙溪一地减少里役十分之四。倡筑炮台于海口,以加强海边防;倡浚三利溪,倡修龙头、东集等桥,倡建许陇堤桥;倡修潮州文庙、贤良祠、郭(子章)祠、龙溪文昌阁,玉简峰塔;倡建三元塔。此外,还捐修赎佛寺田百亩作为秀才科试资费,创建龙溪会馆。

  史局应教忠谏著

  驿程重荷主恩长

  明熹宗即位后,下旨起用闲置旧臣。于是,年已68岁的林熙春重被起用,屡以重任。天启元年(1621)二月,升光禄寺少卿,八月转太仆少卿。二年五月改通政司右通政,十一月进太仆寺卿兼管京营少卿事。三年二月晋太常寺卿,十二月任大理寺卿。

  这期间,林熙春虽已年届古稀,依然敢于直言,胆识不减当年。他在太仆寺少卿任上,就曾上疏,是既解民瘼也纾君忧的建言。

  与此同时,林熙春曾奉旨总理京边马政。由于他克尽职守,一月之内,即精选战马3万馀骑。并经武官调试评定,全部合格。在署理东路马政之时,曾“出巡点马”抵玉田县(今属河北唐山)。闻城内发生兵变,新旧兵格斗,死伤不少,并攻掠民房百馀间。他毅然驱车进城。面对“新兵满街,拥戟露刃,环列舆前,呐喊请救”的严峻态势,一面询明情由,许以抚恤,一面宣告朝廷威德,使乱兵放下武器,平息兵变。同时,他了解到此次兵变,缘由在于参将袁应兆招募浙江士兵援辽平后金,途中逃走逾千人,于是在天津招补凑数,并对新兵许以安家费用,但久未承诺,因此酿成兵变。于是林熙春向朝廷参袁应兆一本,请求将浙兵逃走和玉田兵变损失,抄他的家产以作赔偿,并将应兆正法。

  在大理寺卿任上,林熙春针对大理寺案牍如山积的情况,力为厘剔,尽快加以清理,使弊绝风清,并及时上《申饬法纪疏》,“拟民约者八条”“拟官约者八条”,使有关官民都有约可依,有章可循。

  天启四年(1624),魏忠贤阉党之祸日见暴露,林熙春自知无力回天,加上年事已高,故连上六疏以病乞休,最终于五月获得批准,致仕前还加升户部左侍郎。户部尚书李宗延、左侍郎柳佐等联疏请将林熙春疏救言官始末备收实录,并乞钦赐驰驿(驾乘驿马疾行)。下诏准奏,又谕“病痊即用”之旨,并令广东有司岁时优礼,以彰朝廷优崇忠直旧臣之意。“有后不为例之旨。熙春疏辞,不允。”(明·高汝轼辑《皇明续纪三朝法传录》卷12)

  据史载,林熙春回到故乡仅一个月,阉党之乱也终于暴发,朝中知交来信对其远见卓识而额手称庆,但他反而蒿目时艰,忧心忡忡。

  韩山旧有昌黎迹

  山斗如今说海阳

  返潮之时,林熙春虽已是七二岁老翁,仍心系地方民生,他年高望重,但无论贵贱老幼,均十分和蔼亲和,就是那些有了过失的人,也能容纳。对于扶贫济困之事,在当时,谁都无法与他相比。明·郭之奇在《林忠宣公传》中这样评价:“余历览邑中诸先达,惟中离薛子(侃)在朝在野,气节风度于公今昔一揆,然每以中离坎于仕,不获竟厥施为恨,今而得尽睹之于司农(汉代九卿之一,主管钱粮。明清为户部尚书别称。)何快如之。又惟古所称社稷臣以安社稷为悦,及夫乡先生生有功德于民,殁可祀于社者,非此不足以拟公,非公又谁足以当此耶?”就是说:我看潮州的历代先贤,只有薛中离在朝中的气节和林熙春一样,然而薛中离因仕途坎坷而无法施展他的才能而遗恨,现在能做到和看得见的人只有林司农,这是令人何等快慰的事!再者,正如古人所说的,朝臣惟有能为国家的安宁尽力而使人悦服仰慕,及至辞官返乡成为乡先生,生前有德于民者,死后应该得到乡里祭祀,不这样做就不能学到他榜样,如果不是他,谁又能承受乡里的祭祀呢?清顺治间潮州知府吴颖在《序林忠宣公全集》也言:“为乡人坊表,乡人至今称之不能忘。”

  崇祯四年(1631)九月,林熙春病逝,享年80,朝廷特赐“三世尚书”,谥“忠宣”。康熙《潮州府志》言其“卒之日,里巷罢春,争设祭所。”家富藏书,其“城南书庄”为当时著名的藏书楼。勤于著述,后人编有《林忠宣公全集》二十一卷。

  “三世尚书”坊在今市区太平路分司巷口,坊南镌“四朝大老”。

  因林熙春,使其祖林瓒、父林乔樌三代得赠户部尚书。“四朝”,指林熙春历官于明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个皇帝。“大老”,对资深望重的大官之称呼;亦指德高望重的老人。明·姜逢元《林忠宣公全集序》有几句话,可作此四字之阐释:“先生立朝正直,不屈不阿,士绅宗为坊表。孝友敦睦,树德于乡,乡人仪之为凤麟再出,欲尸而祝之。”

  清代著名书法家翁方纲《粤东金石录》对此坊字字体推崇备至,说:“诸郡邑《志》所载石坊极多,无足录者。潮城石坊字尤多佳,独三世尚书坊”“字皆迳尺,遒逸绝伦,合苏黄米之能,不著书人姓名。”且叫人拓下来,装裱成“世尚四书;朝大三老”,悬于广东学政任所,一时传为佳话。光绪《海阳县志·金石略二》言出自明尚宝卿、潮人吴殿邦之手笔。

  “三世尚书”下坊枋镌“诰赠通议大夫太常寺卿林瓒,敕封文林郎福建将乐县知县、延平府知府、诰赠通议大夫太常寺卿林乔樌,万历癸未进士、赠通议大夫户部左侍郎、加赠资政大夫户部尚书林熙春”;下坊梁镌“敕赠户部左侍郎、卒赠三世资政大夫户部尚书”。“四朝大老”下镌“万历癸未进士、户部左侍郎,予告,钦赐驰驿;前工科都给事中,诏起光禄、太仆寺少卿,通政司通政,太仆寺少卿,敕理京边马囗(疑“政”),太常、大理寺卿,侍经筵林熙春”;下坊梁镌“赐祭葬特祠,加赠资政大夫、户部尚书,谥忠宣,祀乡贤、楚闽名宦。以子益封,太常寺典簿,晋正议大夫;又子佳,户部贵州司事,进荣禄大夫。”林益封、林佳,系林熙春的儿子。

  据《潮安县城关镇亭坊简略史迹》记载,坊为明崇祯元年(1628)潮州知府马鸣霆等地方官吏所建。然据民国《潮州志·职官志》记载:马鸣霆于天启七年任潮州知府,崇祯三年离任。而林熙春崇祯四年病故,“卒特赠三代尚书”。(光绪《海阳县志》)若说是建于崇祯元年,难道能未卜先知吗?此是不合规矩的。《县志》言林益封以父荫官太常寺典簿(正七品),升上林苑监(正五品),而坊字说“晋正议大夫(正三品)”,相距太大;林佳,林熙春的孙女婿、南明永历朝东阁大学士郭之奇在《为潮郡已恢复陷疏》说:“原户部主事林佳抱其父先臣忠宣之枢,詈骂而死”,应“从优赠祭”。是疏作于清顺治十年(1653)潮州总兵郝尚久反清复明失败后。因此,林益封晋正议大夫,林佳户部主事(正六品)进荣禄大夫均应是南明永历朝所封赠。从坊字可知,此坊上报朝廷、皇帝批准是在崇祯元年,落成于崇祯四年以后,至清顺治十年后又再补镌坊字。古人立牌坊是一件极其隆重的事,可以不计时日,于此坊可见一斑。而坊字所镌刻林益封兄弟的官衔,似可窥见当时潮州士绅阶层对新政权的态度。而清政府放任之,更见其大度。

  坊为四柱三间五楼石坊。明间雀替为石雕龙,其上承托下枋;下枋之上为双面镂空的人物故事之中枋,人物造型逼真;上花枋之上正中央系一双面镌刻行楷“恩荣”二字竖额的花肚,其上承托石屋面;次间下枋之上各为双面镂空石麒麟一对,整座牌坊规模宏大,结构谨严,人物、动物雕刻技术玲珑剔透,令人叹为观止。

  当年表彰林熙春的业绩,除此坊外,尚有在太平路西马路口的“青琐崇班”坊。

  坊于1951年拆除。2009年按原貌重建于太平路分司巷口北侧。坊额右镌“潮州知府马鸣霆,同知蒋允彦,通判马毓峨、林朝铭。崇祯元年立”。

  坊字由王学岭重书。王学岭(1963-),河南商水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行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解放军总参谋部书法创作院院长。

  □ 陈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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