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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普法工作 建设法治林业——潮州市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 : 2021-08-25 09:45:55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七五”普法以来,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以《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地见效,实现了“依法治林、依法管林、公正执法、服务林业”的目标,普法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年来,我市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和修复水平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体系初步建成,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森林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8.26万公顷,森林面积18.71万公顷,森林蓄积量674.8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9.48%。现将“七五”普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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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专题讲座

  党建引领,强化组织

  建立“五个有”普法工作机制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林业普法工作举旗定向,全面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实现普法工作机制“五个有”。

  (一)建立领导机构,实现普法宣传有组织

  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林业系统开展普法工作,形成普法工作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专门抓、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具体抓、林业系统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实施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工作方案,实现普法实施有规划

  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潮州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保障,并将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同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新法规的颁布实施,每年均制订普法工作计划,合理地对普法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层层压实普法责任,促使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三)提供专款经费,实现普法活动有保障

  局积极推动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律顾问咨询、举办法律培训讲座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得到有效支持。

  (四)规范内部管理,实现普法工作有制度

  为使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入手,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作为抓根本、抓长远的重要环节。修订、完善党组党建制度10项、行政管理制度20项、人事管理制度4项、作风建设制度5项等四部分共39项内容,重新汇编成《潮州市林业局制度汇编》,印发到局各科室,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五)配备专业人才,实现法制宣传有队伍

  为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局建立了由优秀、年轻、具备法律素养的干部职工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局每年聘请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合同签订、文件出台的法制审核工作,对林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作用。

  学考并举,学以致用

  “四个强化”提升林业系统法治能力

  局坚持党组带头、全员覆盖,通过学考并举,学用结合,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林业系统法治能力。

  (一)头雁领航,强化理论中心组法治学习

  局党组充分发挥学习表率作用,将《宪法》、党纪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深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治林、依法管林的决策和管理水平。

  (二)学考并举,强化宪法和党纪法规宣传教育

  坚持把法治教育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举办民法典、党纪法规、禁毒知识等多场专题讲座,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原原本本学习宪法和党纪法规,提升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七五”普法至今,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培训考试通过率100%。

  (三)学以致用,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局坚持把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将《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涉林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列为机关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各类学习活动,特别注重对新出台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培训。2020年10月,局举办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局专家对全市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使林业系统全体学员对新法加深认识和理解,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从严落实,强化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核

  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等纳入局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进行考核,每年将述职报告中述法内容按要求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同时,加强对林业系统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把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法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搭建平台,创新形式

  “三个结合”拓展普法层面

  (一)普法和“创森”平台相结合,提升宣传吸引力

  自2017年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来,我局坚持将林业普法工作与“创森”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借助“创森”丰富多彩的宣传平台,把林业政策法规传达到千家万户。一是充分利用潮州电视台、潮州日报、腾讯新闻APP的“创森”宣传专栏以及“潮州创森”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公众推送林业政策法规知识;二是结合“创森”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林业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等内容设置宣传展架,搭建宣传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潮邑鸟林》生态书籍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折页等,向广大群众普及林业政策法规知识;三是在校园组织开展绿色主题班会、环保绿色宣传和主题朗诵等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

  (二)普法和行政业务相结合,提升宣传精准度

  一是把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注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林业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具体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局执法检查组在对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重点经营场所、流通渠道进行执法检查时,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坚决杜绝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陋习,营造自觉保护、拒食、拒售陆生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局工作实际,选取具有典型性、实用性、与宣传对象密切相关的案例,如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等案例,在潮州电视台“每周说法”栏目和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局主要领导上线潮州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督办群众反映的事项,解答群众提出的林业热点问题,向社会公众讲解林业政策法规。

  (三)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提升宣传实效性

  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局根据自身职能,抓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国家宪法日”、森林防火期等重要节点,组织全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社会志愿者、学生代表参加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森林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政策解读,通过向群众分发宣传资料、讲解林业法律常识等方式切实提升普法实效。近三年来,共累计悬挂横幅约600条、制作宣传展板约1000块、发放《广东省野生动物管理条例》、《森林法》等宣传资料约15000份。每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来临前,我局积极发动林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联合镇、村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同时,专门制作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片,在市、县(区)电视台宣传播放,大力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潮州市森林防火“六不准”、“五不烧”规定。

  普治结合,开拓进取

  全面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一)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森林城市建设期间,全市完成新造林面积15140.91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82%;累计完成破损山体植被修复15公顷。现有200.93公里绿道,潮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建成区林荫道路162.94公里,建设生态景观林带302.90公顷;韩江潮州段全国示范河湖建设高分通过验收。创建省森林小镇5个,建设省级生态综合示范园1个,完成村庄绿化美化269个,新增国家森林乡村23个。市域林木覆盖率已达59.97%,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3平方米,其中市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01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57%,其中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31%;新建、改建一大批城区和镇村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普法让更多的市民积极投身森林城市建设,争做“植绿、爱绿、护绿”的使者,为建设美丽潮州贡献一份力量。

  (二)涉林地林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打击

  三年来,局深入贯彻《森林法》,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倾倒垃圾、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削坡建房、打击凤凰山区域违法毁林种茶、“绿卫2019”森林执法、“2020红线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打击、查处各类涉林地林木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核查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坚持“图斑没核实不放过,不如实立案不放过,立而不侦不放过,不完成整改不放过”。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潜藏在农村、林区强占霸用农村集体林地、非法占用国有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侵害林农、国有林场利益的黑恶势力与团伙,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惩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的态势,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陆生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监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局保持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非法养殖、非法交易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发动全市林业系统检查市场摊档、酒楼、餐饮11047个次,出动巡查执法人数10611人次,共查处涉陆生野生动物案件5起,其中行政案件3起,立刑事案件2起,刑拘3人。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一进行检查,要求各繁育场所严格实施野生动物封控隔离,阻断野生动物与人近距离接触,做好野生动物清洁、卫生消毒和疫病防范等各项工作,累计共巡查人工繁育单位76个次。持续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工作,全市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6个野生动物监测点共累计出动野外巡查巡护2840人次。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广大市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日益提高,三年来,经110或市民举报,我局共接收、救护野生动物260多只(条),特别是2020年6月以来,我局多次发现并救护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连年得到省林业局的表扬。

  (四)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制度日益规范

  “七五”普法以来,人民群众逐渐认识到自然保护地、湿地建设与当地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持续利用的密切关系,不少市民积极参加各类走进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活动,自觉参与到自然保护地、湿地的保护和管理中来,共同守护自然保护地,保育自然资源。与此同时,我局编制上报《潮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解决原有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等突出问题,并预留了发展的空间,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奠定基础,坚持通过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打造优质生态环境。

  接下来,市林业局将继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认真落实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突出普法重点,奋力书写法治林业普法工作新篇章,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和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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