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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树护林古来有
发布日期 : 2020-02-12 10:55:02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 缪士毅

  谚云:“造林管好林,年年如吐金”、“儿不教育难成才,树不管理不成林”、“光栽不护,白费功夫”等,无不道出了管树护林的重要性。

  “三分栽,七分管”。植树,更须护树。早在纪元前五帝时代,舜帝便设立了九官之一的“虞官”,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林业部长”。夏禹时,就出现了有关保护林木的萌芽思想,《逸周年》载:“禹之禁,禁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周代专门在“秋官”下设有种植和保护行道树的管理官职——野庐氏,防止偷伐。楚霸王项羽从小爱树,要是发现谁要砍树,总要上前劝阻。有一天,他发现一个老人欲持斧砍桂树,项羽忙问缘由,老人说:“我家院子四四方方像‘口’字,这棵树长在院中,就成‘困’字,不吉利”。项羽听后,笑着说:“照你这样讲,院中倒树留人,便成‘囚’字,如此更不吉利。”那老人觉得言之有理,就不砍这棵树了。

  唐德宗贞元元年,度支使打算砍伐从洛阳到长安道上的槐树来造车。渭南县尉张造得知后,就将此事转奏朝廷,说沿路上的槐树为护路林应予保留,张造的转奏得到了朝廷认可,从而避免了毁林砍树灾难的发生。宋代文学家苏东坡不仅喜欢植树,而且痛恨乱砍滥伐者。他曾写《万松亭》一诗,痛斥那些滥伐松林者,诗的意思是:十年树木,原本是谋求百年遮荫的,可惜的是,后人未能领会其意,竟乱砍滥伐,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啊!据《剑州志》载:“明正德年间,知州李壁为防止后世砍伐,特下‘官民相禁砍伐’的禁碑”。清代文学家袁牧对森林保护也有一定的研究,曾写下了《惜松》诗,呼吁:一旦执法松懈减少保护,任凭樵夫刀斧滥伐树木,在人力的作用下造就山中渐空,青山将会神色惨淡凄楚!诗人限于当时的社会,想保护树木,却又无能为力,只得“可怜松亦与之间,带露会霜变灰土”。清代《随园诗话》载:江西某太守欲砍伐一株上百年的古树。有位诗人得知后,便在树上题诗一首:“遥知此去充栋梁,无复清荫覆绿苔。只恐月明秋夜冷,误它千岁鹤归来。”那太守看过之后,恍然大悟,便手下留情,不再砍伐此树。

  相传某县古寺,寺门口右边有一上联:“寸土为寺,寺旁吟诗,诗曰:明月送僧归古寺。”但下联无人对之。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当县令时,见到当时森林遭受乱砍滥伐时,甚于气愤,当他路过此寺,见有这一未续的上联,灵机一动,便对出了下联:“双木成林,林下示禁,禁云:斧斤以时入山林。”此联深得时人好评。爱国名将冯玉祥爱树如命,曾在军中立下护树军令:“马啃一树,杖责二十,补栽十棵。”驻军徐州时,他还写了一首护林诗喻示军民:“老冯驻徐州,大树绿油油。谁砍我的树,我砍谁的头。”

  在民间,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禁伐树木的妙招,如浙江松阳县裕溪乡章山村有一禁伐碑,其碑名为“勒碑永禁”,此碑立于清代光绪二十三年,石碑高约1.5米、宽约0.5米。碑文中记载:“近有无知之辈,不顾损益,妄行盗砍,爰合村咸集商议,重申条约,仍照旧章,登碑严禁。”从中可看出立碑的缘由,及对违规者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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