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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监督形式 落实整治措施
——“改善潮州空气质量”大讨论之五
发布日期 : 2015-09-15 09:37:00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林雄锐 见习记者 丁玫 实习生 陈亦博)  今年上半年省环保厅公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潮州位置靠后。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近日,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责,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治理大气污染的举措,改善潮州空气质量。

  “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元素。潮州空气质量倒数第一,治理形势时不我待。”市人大代表杨旭鑫表示,要形成多方监督合力,加大市人大质询、问责力度。他说,治理要形成常态化,就要发挥市人大、市政协、媒体、市民的监督作用,充分形成监督合力,对各部门落实不到位进行监督。在政府、人大、政协监督之外,还要成立由各界人士、在大气治理或研究领域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及专业性人才组成的监督队伍,不定时、随机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漏洞,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治理效果的评价依据,并提出针对性建议等,促进治理措施更好落实。

  另一方面,对履行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市委市政府要动真格采取处罚措施,树立正反面典型,以点带面,为监管者、大气污染制造者敲响警钟,减少制造大气污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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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01版)要建立落实效果与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业绩评比相挂钩,进一步强化问责,同时要对监管、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质询,并限时进行整改。

  市政协委员陈少瑾指出,信息共享是监督的基础,采纳委员意见是另一种监督方式。他说,由于各部门职能不同,监管大气污染的领域也不同,因此要明确其职责,方便各部门实施监管,也方便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杜绝各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相关职能部门所掌握、收集的信息资源要实现共享,通过举行交流会或听证会等形式,与政协委员沟通,让委员了解到我市大气污染最新情势,使监督和有关大气污染治理的提案做到有的放矢。

  此外,集思广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监督方式,通过举行交流会或听证会等方式,各相关职能部门听取、采纳政协委员的合理意见,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落实、监管查缺补漏。因此,要建立相关机制,确保这些意见能够受到采纳,采纳后有序落实,使之成为行之有效的监督。

  市政协委员钟让认为,要设立专职委员和提高对相关提案的重视度。他表示,强化政协民主监督,既要调动政协委员自动参与监督积极性,更要适当设立大气污染治理监督方面的专职委员。专职委员有充分时间了解大气污染的社情民意,履行监督职能,提高提案质量,从而促进相关职能部门治理措施落实。要把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提案列入重要提案中,强化市领导督办和市政协跟进、复查、评议及考核评分力度,提高职能部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使治理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减少大气污染,努力建设“山好、水好、空气好”的美丽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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