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新闻 >> 县区
依托执行联动机制 枫溪法院成功执结一宗铺面强制迁出案件
发布日期 : 2023-07-27 10:38:36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依托执行联动机制

枫溪法院成功执结一宗铺面强制迁出案件

  近日,枫溪法院依托“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执行联动机制,由枫溪区委政法委协调,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办事处、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代表委员见证,成功执结一宗铺面强制迁出案件。

  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应迁出其向申请执行人承租的位于枫溪区某综合楼的三间铺面,并将该铺面交还给申请执行人。但上述铺面由被执行人父亲肖某占用,并且堆放电池、硫酸、汽油等危险物品。枫溪法院多次责令被执行人及占用人主动搬离,将铺面交还给申请执行人,但占用人肖某情绪激动,抗拒执行,拒不迁出,并多次扬言称若强制执行将采取极端行为,为执行行动带来风险隐患,也可能危及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本次强制迁出工作顺利开展,枫溪法院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枫溪区委政法委,由枫溪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宣传、公安、消防、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召开枫溪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协调部署强制迁出工作,全力支持枫溪法院执行工作。

  随后,枫溪法院多次联络公安、应急、卫健、交警等部门,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周密的执行实施方案,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同时,继续组织法院干警与办事处、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占用人肖某释法明理,但最终占用人肖某仍拒不迁出。

  枫溪法院2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会同公安、交警、消防、卫健等协助单位30余人到达执行现场进行强制迁出,枫溪区委政法委领导到场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向占用人肖某宣读法律文书,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并再次对其释法析理,但肖某情绪激动且拒绝配合,执行干警随即当场向其宣布拘留决定,依法将其强制带离。随后,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强制迁出,对铺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对、搬运,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近10小时的迁出工作,涉案铺面终于迁出完毕并移交申请执行人。

  在枫溪法院,被带离的占用人肖某情绪激动,向执行干警诉说自己的委屈。执行法官一遍一遍安抚肖某情绪,对肖某的各种担忧一一解释,免除其后顾之忧,并再次从法理和情理出发,耐心释法,最终肖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出具书面悔过书。

  房屋迁出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重难点、梗阻点,也是群众关注极高的热点焦点,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接下来,枫溪法院将继续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坚持以高质量执行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刘梓锴  吕星瑜)


以上资料仅为潮州日报社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承办单位:潮州日报社新媒体部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68-2289965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dczsjb@126.com
电话:86-768-2289965 传真:86-768-2289965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潮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2004-2013 © 潮州日报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及使用1024*768分辩率以求最佳浏览效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190017 粤ICP备13030909号-1 公安网站备案号:445101301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