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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出台全市首个粮食(油料)生产奖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 2022-07-18 08:15:25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饶平县出台全市首个粮食(油料)生产奖补实施方案 

稳定农民生产收益 保障“米袋子”安全 


  本报讯(记者 吴育杭 实习生 陈香余)为切实稳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农民生产收益,保障“米袋子”安全,饶平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饶平县发展粮食(油料)生产奖补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我市首个出台相关奖补措施的县区。

  据了解,本次奖补资金合计353.8万元,用于双季稻种植奖补;不足部分将按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并由县级财政多渠道、分年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资金需求。

  《饶平县发展粮食(油料)生产奖补实施方案(2022-2024年)》指出,奖补对象为饶平县辖区范围内符合奖补条件的从事粮食和油料生产的一般种植户、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方案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即饶平县农户承包外县(区)耕地种植的;在生长过程中失管的;已被征用的耕地,未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同意,擅自耕种;经村、镇、县核实认定虚报骗补的单位或个人。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于7月8日正式实施。方案自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双季稻自2022年春种至2024年冬种,其他作物自2022年夏种至2024年冬种),给予种植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的单位或个人不同标准的奖补。一是种植水稻奖补。对每年种植单季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400元;种植双季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垦造水田项目在管护期间种植单季稻不纳入奖补,种植双季稻按单季稻标准进行奖补。二是种植耐盐碱水稻奖补。对每年种植单季耐盐碱水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500元;种植双季耐盐碱水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1200元。三是种植其他粮食作物奖补。对每年种植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造每亩补贴300元。四是种植油料作物奖补。对每年种植花生等油料作物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造每亩补贴300元。

  具体应该如何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主体需填写《饶平县种植粮食(油料)奖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土地流转合同(或其他土地权属、面积的证明)、种植前中后期的照片、双季稻轮作协议(申报双季稻奖补的主体必须在每年8月10日前与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双季稻轮作协议》)等材料(一式四份),于每年5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0日前自主到村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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