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小课堂】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 | 第十三条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
第13条 :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应尽量避免接触疫水;接触疫水后,应及时进行检查或接受预防性治疗。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寄生虫病,人和家畜接触了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体(简称“疫水”),就会感染血吸虫病。血吸虫感染集中发生在每年的4~10月。
预防血吸虫病,不要接触有钉螺(血吸虫病传播的中间宿主)滋生地的湖、河、塘及水渠的水体,不要在可能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中游泳、戏水、打草、捕鱼、捞虾、洗衣、洗菜或进行其他活动。因生产、生活和防汛需要接触疫水时,要采取涂抹防护油膏,穿戴防护用品等措施。如无法避免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医院或血吸虫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或接受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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