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
本报讯 8月14日,潮州大桥上埔段征地拆迁各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将市国土资源局的责令交出土地《催告书》送达湘桥区城西街道上埔村、上埠居委会的23户被征收户。
据了解,2015年2月13日,潮州大桥上埔段的23户被征收户收到市国土资源局送达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至今已逾期6个月。期间,这23户被征收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并且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中所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23户被征收户催告,要求他们在接到本《催告书》起10日内履行交出被征收土地的义务。若逾期仍未履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送《催告书》时,多数被征收户拒绝开门接受,有关工作人员采取留置送达方式予以告知。 (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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