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旸暄) 为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强力推进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12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市环保局联合潮安区环保局对潮安区彩塘镇一处电镀加工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依法对该加工场的主要设备进行现场查封,由于该加工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随后警方带走工场负责人配合调查。
据了解,该加工场位于彩塘镇宏四村田尾池,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为一层瓦楞房结构建筑。经检查,该加工场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电镀加工生产,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过程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市环境监测站检测人员现场对电镀车间废水排放口和加工场总排放口外排废水进行取样,潮安区环保局对该加工场负责人进行调查取证。据经营者介绍,该加工厂均未办理工商注册及环保审批相关手续。
潮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文衍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镀电解质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水会严重污染环境,如果重金属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他要求有关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