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江南小区东片区有1160户住户,近日,业主买电时被物业限电,一次只让买20元电。部分住户为了省电,晚上打手电筒。物业称,2011年至今近900户住户未交物业费,限电属无奈之举。对此,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斌表示,物业公司以限电的方式收取物业费的做法不合理。关于物业费的问题,物业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被限电,除了可以向业委会反映,还可以向商洛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4月6日《华商报》)
闵汝明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