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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灯塔村“天褒孝节”坊
2018-03-25 10:16:03 来源 : 潮州日报
灯塔村坑下拓碑现场

  灯塔村,又名登塔溪,位于饶平县中部浮山镇南段溪门片区,南邻汉塘村,北邻荔林村,村现常驻人口约一千人,先民于元代至正五年(1345)从黄冈镇后田迁入创乡,是距今已有670多年的古村落。

  原“天褒孝节”坊,座落在该村原“九十九个门”的“灵孺居”北边,处于饶平旧县城即三饶通往沿海的古驿官道上。原牌坊高约6米,宽约5米,正面额书“天褒孝节”,背额书“孝节坊”,是一座旌表牌坊。乡里人称之为“石牌”或“石亭”。

  旌表牌坊,是传统社会对恪守朝廷礼制标准的的道德楷模者的旌表,经地方官府申报朝廷获准后赐以匾额,官方为表彰者建造石坊,称孝节坊或节孝坊;获皇恩圣旨勒石建坊的则称“天褒孝节”坊,旧时旌表牌坊多建于闹市大街、古驿官道,或被褒封者的住所前,目的在于教化人心,维护礼教。

  清朝“康乾盛世”时,朝廷在全国各地为被褒扬者建坊之风极盛,单单饶平一县建立的“天褒孝节”坊,就至少有十二座之多,灯塔村的牌坊便是其中之一。

  灯塔村的原牌坊结构为二柱单门,二层二横梁,二层横梁上中间立有小亭,内安“圣旨”匾,坊中间书“天褒孝节”四个苍劲阳刻大字,两侧则是阴刻小字碑文。两石柱前后落地处各有护柱的葫芦石,两石柱有上刻有一对阴刻楹联:“一室孤灯五漏雪,千秋坊表九重恩”,这表明了坊主一生节表贞风、冰霜自励、洁身自好,感皇恩殊典的真实生动写照。由于年代久远,牌坊已经被毁坍塌,加之史料记录缺失,碑文磨泐风化严重,长期以来,关于该牌坊的相关人物和故事的传闻不尽相同。

  2017年1月,灯塔村村委和笔者邀请了韩师政法院院长余炳元、韩山师院吴榕青教授及助教一行三人,前来灯塔村对牌坊残存构件进行考察,吴教授亲自为牌坊碑文做了拓片,亲自释读坊上残存的文字,今移录如下:

  右侧文字:

  1、……

  2、……

  3、广东副都□□加五级纪录十九次

  4、事□加一级纪录四次……

  5、□□广东巡抚山西布政使司布政使王讳□□

  6、广东等处巡(抚)布政使司巡政使加二级纪录六次

  7、广东潮州府知府加二级耿国祚

  8、署理潮州府饶平县知县(张)讳世(燦)

  9、潮州府饶平县儒学教谕刘讳孚智/训导梁达

  左侧文字:

  1、提督广东佥事监管地方军务总兵官纪录一次冯

  2、□守广东潮州等处地方总兵官署都

  3、□□□事加三级纪录五次范讳毓□

  4、副将游击……纪录一次

  5、营管军守备加一级李讳□玢

  6、左□□副把总加一级□讳

  7、……叁年正月穀旦为

  8、……(为)林国材之妻余氏立

  吴榕青教授通过查阅地方相关文献资料,对牌坊上的文字信息进行释读:

  1、查民国《潮州志·职官志》:潮州府知府:雍正十年任“耿国祚:顺天大兴举人,由福建漳州府调(阮《通志》系乾隆元年。)”以下接乾隆六年任的另一位知府为金允彝。

  2、查光绪《饶平县志》卷六职官“国朝知县”:“张世穀:福建闽县举人,乾隆元年任,后复重任;……” 

  3、“国朝教谕”:“刘孚智:仁化人,拔贡,雍正七年任;莫之端:恩平人,举人,乾隆七年任。……” 

  4、“国朝训导”:“梁达:顺德人,岁贡,雍正十年任;陈海六,顺德人,岁贡,乾隆十一年任……”

  关于牌坊建立的时间,究竟为哪一个清代年号的“叁(三)年”呢?考雍正年号终于十三年,故此置立牌坊的时间有两种可能:一是雍正十三年(1735);另一是乾隆三年(1738)。

  查乾隆《潮州府志》卷八《坊表·饶平县》,载:“天褒节孝坊:在登塔溪,为林国材妻余氏建。” 又查光绪《饶平县志》卷十二《古迹·附坊表》亦载:“天褒孝节坊在登塔溪,为林国材妻余氏建。”两条记载完全一致。

  又阅乾隆《潮州府志》,余氏受到朝廷旌表在乾隆二年(1737)。光绪《饶平县志》卷九《烈女二》亦载“余氏,林国材妻,乾隆二年旌表。”原注云:(余氏为)“林夏鼎之二媳妇,遗腹子名君求”而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四十六《潮州府·列女》载“林国材妻余氏,饶平人,夫亡守节,乾隆元年旌。”在时间上早了一年。

  据此,余氏获得朝廷旌表的时间为乾隆元年(1736)或二年(1737),故此牌坊建立当为乾隆三年(1738)无疑。

  灯塔村的天褒孝节坊迄今已有280年的历史,牌坊现虽然已经倒塌毁坏,但其残存构件仍具有较高的文物保存及历史文化研究价值价值。古牌坊、古驿道……正是这些古迹留存了历史文化记忆,系住了我们灯塔溪人浓浓的乡情。希望有朝一日,古牌坊能够恢复重建,这对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弘扬民族精神,共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家园,都将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林金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