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新闻 >> 民生新闻
同类国产药品是否疗效一样? 潮州市中心医院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 : 2024-07-12 10:07:33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近期,潮州市中心医院两次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倾听群众心声,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借助平台向广大群众介绍“医院业务开展、便民措施、医保办理”等焦点热点业务信息。


88261720745382729.jpg
患者家属在医务科对外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市中心医院 供


  群众提问:近期有些慢性病特定门诊药品进口合资药品开不到或者被告知不能报销,这是为何?同类国产药品是否疗效一样?


  市中心医院回复:2019年,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和一系列的配套政策,自2020年元旦起,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院开始实施药品国家集中采购扩围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医院必须优先配备和使用国家集采中选的药品,国家集采药品涵盖降压、降脂、抗肿瘤等药品,目前已经实施了六批国家集采。有些慢性病特定门诊药品进口合资药品开不到是因为某些进口合资药品在国家集采已不再中标,中标是国产仿制药。


  国家集采中选的仿制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与原研药“同等疗效,同等质量”,在临床上可替代原研药,实施两年的时间,疗效和质量都得到了临床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另外,国家药监部门对中选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都进行了严格的质量监管和药品抽检,所有中选品种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全覆盖检验,因此,患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国家集采中选国产仿制药。


  药品国家集中采购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据统计,国家集采药品中标价格平均降幅均达到50%以上,价格更加便宜,而且全额报销。


  群众提问:一个亲戚在潮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他是汕头的医保,请问他的医保能直接报销吗?


  市中心医院回复:该患者的医保可以报销。市中心医院已开通省内异地医保和跨省异地医保联网结算,但患者需办理相关手续。该患者属于广东省内异地医保患者,可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异地就医申请,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住院收费处登记医保信息,享受医保费用出院即时结算。


  工作人员补充,对于跨省异地医保患者,参保人须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做卡鉴权认证,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然后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登记手续,享受医保费用出院即时结算。


  群众提问:我儿子在市中心医院住院,保险报销需要病历,要怎么办理?一定要父母去还是可以叫朋友帮忙办理?


  市中心医院回复:复印病历请提供相应资料,到医院门诊楼五楼医务科对外业务窗口办理。如患儿父母亲其中一方亲自来,带上身份证以及出生证原件前来窗口办理;如患儿父母,同一户口本的成年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窗口办理;如以上人员均无法前来,可委托办理人来办理,受委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患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儿出生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以及患儿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病人本人签名及加盖手指模,缺一无效,委托书可到医务科拿取或上我院官方网站下载区打印)。


  工作人员提醒,对外窗口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由于复印病历需要时间,至少提前半小时抵达对外窗口办理。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上班时间打电话到对外窗口咨询,电话:0768-2255049。


  群众提问:亲戚患癌症,想到医院开美施康定缓释片,听说药品医院管控得很严,请问手续该如何办理?


  市中心医院回复: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要求,门诊癌痛病人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人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首诊医师应亲自诊查病人,查阅由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有价值的原始诊断报告(CT、MR、病理确诊报告单)或加盖二级以上医院专用章的出院小结,开具诊断证明(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的可省略),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建立门诊疼痛专用病历。门诊疼痛专用病历中留存下列资料: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复印件;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它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为患者代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知情同意书》。


  门诊疼痛专用病历建立必须经市中心医院院门诊部审核建立后由门诊药房保存,患者或代办人每次就诊须到门诊药房领取其专用病历。医师核对病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无误后方可开具,患者或代办人凭病历和处方到门诊药房取药、签名,门诊疼痛专用病历再交由门诊药房保存。


  工作人员提醒,同一患者不能同时办理宁养院和门诊疼痛专用病历,只能选择一种,宁养院病人由宁养院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和开药。


  群众提问:你好,我医保卡里还有不少钱,但是父母亲平时买药比较多,他们的余额经常不足,我想把我卡里的钱转给他们,该怎么做?


  市中心医院回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进行该操作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该如何办理“家庭共济”呢?工作人员补充,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此两次上线,潮州市中心医院与广大群众进行交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接下来,市中心医院将以“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信念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办成更多实事、解决更多难题,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健康潮州”“幸福潮州”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庄园)


编辑 翁纯 责任编辑 詹树鸿

以上资料仅为潮州日报社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承办单位:潮州日报社新媒体部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68-2289965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dczsjb@126.com
电话:86-768-2289965 传真:86-768-2289965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潮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2004-2013 © 潮州日报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及使用1024*768分辩率以求最佳浏览效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190017 粤ICP备13030909号-1 公安网站备案号:445101301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