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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写过《过阴那山》诗吗?
发布日期 : 2021-06-25 09:43:43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乾隆《潮州府志·艺文中》收有苏轼《过阴那山》诗一首,序曰:

  自惠来潮,既访韩山,再六日,归舟蓬棘滩上。乃闻高僧了拳结庐于此。及兹一览水石云林,诚为罗浮仲擘也,因赋此云。

  诗曰:

  吾治有罗浮,已为东粤奇。又闻有此山,更为罗浮推。中有唐僧者,自言惭愧师。滃云铺法界,轮月照禅帏。色相窥峰石,慈悲度蒺藜。我来惠不远,僧去已多时。佛骨藏金塔,禅宗看碧漪。香浮空鹤舞,钟逐晓风驰。我自虚无寂,中庸未发之。

  该《志》卷三十三【宦蹟·侨寓】曰:

  苏轼,字子瞻,眉州人,宋元祐中谪惠州,自惠州来潮,访韩山,居六日,归舟次蓬棘、游阴那,有《过阴那山》诗并序。

  由于有《府志》的“保驾护航”,《过阴那山》诗似乎就是“苏轼所作”,“苏轼自惠来潮,访韩山、居六日”就成铁定的“史实”了。

  然而,《府志》所言,真的就成“信史”吗?回答是:未必。即以该《志·侨寓》篇而论,谓苏轼“元祐中谪惠州”,便与东坡履跡不合。宋哲宗元祐只有八年(1086-1093),其后之年号改为绍圣(1094-1097)。据清·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以下简称《集成》)卷三十七“按语”,曰:

  (苏轼)元祐八年癸酉八月,赴端明殿学士……知定州军州事任,九月出京,十月到定州任。绍圣元年甲戌闰四月,落两职,追一官,依前左朝奉郎谪知英州军州事,遂罢任,至汝州,五月,下汴、泗渡淮……六月,自金陵赴当涂,累贬建昌军司马、惠州安置不得签署公事。

  知元祐最后一年的元祐八年,苏轼还任定州知州。要到绍圣元年六月才再贬为惠州安置。乾隆《府志》谓苏轼“元祐中谪惠州”,实为误记。仅此一端,《府志》之不可全信,昭昭明矣。

  苏轼是否来过潮州,他该不该名列《府志·侨寓》篇,自宋代以来,持否定意见者大有人在。今潮州西湖公园大门口的牌坊柱联刻有清代蒋厚传撰的对联,上联曰:

  湖名合杭颍而三,水木清华,惜

  不令大苏学士到此。

  (唐宋八大家,有苏氏父子三人,父亲苏洵因称“老苏”,兄苏轼称“大苏”,弟苏辙称“小苏”)联语用一个“惜”字,已表现出作者深深的遗憾:潮州西湖,堪与杭州、颍州的西湖媲美,如果有像苏东坡这样的名人来题咏的话,那就更完美了。言下之意,就是苏轼没有到过潮州。

  咸丰年间,潮人林大川在西湖南岩石壁(今存)题了一首绝句:

  水色山光入画图,果然西子比西湖。

  名区自足传千古,管领何庸待大苏。

  这首七绝,就像在与撰西湖山门联的蒋厚传作一番辩论:蒋言“惜不令大苏学士到此”,大川谓“名区自足传千古,管领何庸(同“用”)待大苏。”但两位先贤,都肯定了东坡没有来过潮州。

  阴那山在大埔县。乾隆九年由县令蔺(土寿)纂修的《大埔县志·山川》[阴那山]条曰:“在县西九十里,五峰连峙,状如火焰,崔嵬高耸,名五指峰……山上属嘉应(州),下属大埔。”又,同治间由张鸿恩纂修的《大埔县志·艺文》在刻录了苏轼《过阴那山》诗并序之后,又加了一段颇长的“按语”,文如下:

  按,此诗《苏集》所无,不知何人假托,郡邑志据以入《艺文》、《侨寓》各门。考公《年谱》于绍圣甲戌至丁丑在惠三年,实未尝至潮。其贬儋也,被命即行,安得如诗序所云:“自惠来潮,再六日归舟蓬棘,游(阴)那山”之说,且诗亦全不似苏。因相承已久,姑仍前《志》。至名贤信宿志《图经》者,辄援以为夸,虽沾膏丐馥、谈柄宜资,而目以寓公,斯爽其实矣。故《寓贤》不敢假借云。

  上文可供议论者颇多,列如次:

  1.此诗《苏集》所无。

  《苏集》指苏轼诗歌全集。自南宋赵次公、程縯、王十朋等纂修的苏诗编年注本先后刊世以来,以清代乾隆冯应榴的《苏文忠诗合注》和嘉、道间王文诰的《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最为详尽。所有版本,均未见《过阴那山》一诗,同治《大埔县志》所言不虚。上诗应是乾隆以前之人假托苏轼之名所作,而乾隆《潮州府志》编者竟信以为真。

  2.“考公年谱……”一段。

  据王文诰《集成》卷三十八按语,苏轼于绍圣元年甲戌“八月再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九月度大庾岭,十月到惠州贬所。”文中之“节度副使……”应是苏轼在惠州贬所的官衔。为什么要用“再贬”二字?孔凡礼先生在《苏轼诗集·前言》(中华书局,1982.2)中说:“元祐八年九月,高太后死,哲宗亲政。守旧派下台,已经变了质的变法派上了台。苏轼被作为守旧派的重要人物,接二连三地遭到了更沉重的迫害,一直到他死去和死后的一段时间。”而据瞿蜕园先生在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2)所附《历代官制概述·宋》中所说:“官与职离而为二,官是虚名,职才是实际的官。在此以外,还有差遣,职还不一定有职务,差遣才是职务。”例如吏部郎中、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郎中是表明品位的官,学士是不在正规官系统内的职,知开封府是差遣,这才是实际的职务。以此类推,苏轼在惠州时的衔头,宁远军节度节度副使是表明品级的官,惠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却是连职权都没有的“职”,纯粹一个虚衔。这里,有必要把“安置”的实质解释一下。宋制,官员因犯罪而受降免,轻者称送某州:“居住”,稍重者称“安置”,又再重者称“羁管、编管”,最重者称“除名、勒停”(即罢去一切职务,削职为民)。故“安置”之后特别加上“不得签书公事”,亦即剥夺其职权,要在指定地区内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绍圣三年,东坡作有《纵笔》一诗:“白头消散满霜风,小阁藤床寄病容。报道先生春睡美,道人轻打五更钟。”[王文诰注]:“按此诗,执政(指章惇)闻而怒之,再贬儋(州)耳。”可见苏轼在惠州之一举一动,甚至做一首小诗,也有人监视,随时报告执政。)至绍圣四年四月,贬令再至,责授“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不得签书公事”,被命即行。故同治《大埔志》所载:“考公《年谱》……安得如(《过阴那山》)诗序所云:‘自惠来潮,再六日归舟蓬棘、游那山’之说”一段文字,可谓悉知宋代官制,故所论入情入理。

  3.“且诗亦全不似苏”句。

  此句系从《过阴那山》之艺术风格上予以评论,话虽简短而切中要害。上诗之首句为“吾治有罗浮”,即那种以主管官员自居的情状,与苏轼其时之“不得签书公事”且须受人监视之处境心态不合。诗的末二句为:“我自虚无寂,中庸未发之。”亦与苏轼对待人生的进取的主要倾向不相符合。“他的一生,无论是在朝,还是在州郡,都‘尽言无隐’,不怕‘犯众怒’,‘不顾身害’。”(孔凡礼《苏轼诗集·前言》语)即使是在高太后听政、守旧派上台期间,苏轼亦主张对新法应当“校量利害,参用所长。”他的“独立不倚”的性格、立场,与“中庸之道”原便不同,更不是充溢着道家色彩的“我自虚无寂”所可同日而语。而仅从《过阴那山》诗的首、尾部分,足以肯定同治《大埔志》“诗亦全不似苏”一语之公允。

  4.《大埔县志》之求实态度。

  阴那山在大埔县,倘若苏轼果有“归舟蓬棘、游阴那山”之经历,那么《县志·寓贤》篇列入苏轼之名,该有多么荣耀?但纵览不同年代的《大埔县志》其《寓贤》篇却无苏轼名字。由于乾隆《潮州府志》的误载且“相承已久”,故同治《县志·艺文》“姑仍前志”,仍录入托名苏轼的《过阴那山》诗,又在“按语”中加以否定。《大埔县志》编纂者的求实态度,令人钦佩。

  5.馀论。

  《过阴那山·序》曰:“自惠来潮,既访韩山,再六日……”如果苏轼真的有“自惠来潮”的话,要“既访韩山”干什么?北宋时的韩山,除了有相传为韩愈手植的橡木、曾建过的“揭阳楼”遗址之外,基本上就是一座荒山。假如是出于对韩文公的崇仰,那么东坡最该去的地方,是位于州南七里的、由知州王涤迁建于元祐五年(1090年,即苏轼贬惠州前四年)的韩文公庙。当年,苏轼撰书了《潮州昌黎伯韩文公庙碑》,还亲自设计了碑样,碑竖立后效果如何,作为撰书者,难道不该去观摩一下吗?再说,既然在潮州停留了六天,很多老朋友、特别是吴子野等(苏轼贬惠期间,吴多次到惠州探望他),总得探望、聚会一番吧?而以东坡喜作诗文的习惯,谒韩庙、观新碑、会友朋、品美食……都是写诗的好题材,六天时间,又该留下多少诗文名篇?然而,乾隆《潮州府志》偏偏收录了不见载于《苏诗全集》的《过阴那山》诗并序。仅从《序》中有悖情理的话语,足可反证出《过阴那山》诗不是苏轼所作,东坡亦不可能“自惠来潮”。

  至于《过阴那山》诗究为何人所作,当时是否曾假托苏轼之名?恕笔者寡闻,尚不能明析回答,谨俟识者有以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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