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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 : 2021-01-11 09:30:33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近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随着寒假、春运的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频繁,疫情传播的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做好春节期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现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如下倡议:

  一、非必要不离潮。全市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就地过节。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适当发放补贴,引导职工群众在节假日期间尽量在潮过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潮,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出境旅游。

  二、主动登记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潮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居)登记报备,并配合属地防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如有亲戚朋友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潮团聚过节,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居)报告。对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粤康码“红码”的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措施,并在第1、7、14、21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瞒报谎报或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控聚集活动。停止举办春节祈福、集体祭拜、游神赛会、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民俗文娱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要按程序报批,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在严格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施。

  四、避免人群聚集。倡导婚丧嫁娶能简办就简办,尽量少摆酒席、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春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拜年。尽量不举办或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如举办应控制在10人以下,合理控制聚会时长,保持社交距离。

  五、加强自我防护。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各公共服务窗口应设置“一米线”,到景区游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在外就餐时自觉使用公勺、公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外出回家后要先洗手。

  六、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近14天的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注意食品安全。如需选购冷链食品,请到正规超市或市场并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不网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境外物品,尽量避免手部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严防人物交叉感染。储存和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肉蛋海鲜等食物烧熟煮透。

  八、维护良好秩序。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全市各类学校、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养老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应严格按照我市有关防疫政策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工作要求做好节假日期间防疫工作。我市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生关怀工作,全力加大节日公共服务保障力度,确保广大群众度过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祝市民朋友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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