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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守护凤凰山区域的“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 : 2020-12-30 09:17:01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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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凤凰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对凤凰山区域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凤凰山区域生态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立法保护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制定一部针对凤凰山茶叶生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符合该地区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势在必行。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凤凰山区域范围内的山体地貌、森林植被、农业生产、自然景观、物种资源,以及开发建设潮州生态旅游资源,促进凤凰山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大的现实及深远历史意义。

  历时2年多制定《条例》

  巍巍凤凰山,高耸入云端。“凤凰山区域是韩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且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是我市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同时该区域也是我市驰名中外乌龙茶系凤凰单丛茶的主产区。潮州市茶叶种植总面积约18.8万亩,其中凤凰山区域内的种植面积占90%,茶叶年总产量近2万吨,年产值近30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瑾瑜告诉记者。

  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凤凰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对凤凰山区域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仍存在整治效果不明显、监管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凤凰山区域生态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特别是促进绿色生产,促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实现茶叶产业良性发展、水土保持良好、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庄瑾瑜说,为加强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一部针对凤凰山生态区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

  加强法治保护,才能更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真正做到空气常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

  为制定这部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由市人大法工委组成调研组,派员深入到凤凰山区域内的每个镇、村及茶园进行现场考察,与村干部、茶农、群众等当面交流,对山区农村垃圾处理、农药投入品等进行了解,通过深入调研、集中民意,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条例草案。

  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在潮安区凤凰镇、归湖镇分别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就立法重点事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庄瑾瑜说,这是市人大法工委首次进基层召开听证会,因为《条例》涉及面广,关乎群众具体利益,所以必须做深做细。“通过多方努力,干部群众从一开始的不理解,到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时,条例草案得到普遍认可。”

  从立项、起草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历时2年多,《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终于在2020年9月29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是我市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市委‘1+5+2’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庄瑾瑜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据了解,该《条例》共三十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解决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原则,规定了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凤凰山区域内的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义务;明确了生态环境、市、县(区)发展和改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监管职责;从立法层次上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的主体地位;多个角度规定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垃圾处理等问题,规范凤凰山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的生产生活行为。《条例》还对违反本条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进行规定,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条例 》为凤凰山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条例》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重点解决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逐步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有利于促进当地群众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更有利于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

  《条例》按“统一协调、权责分明”的原则,细化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义务,从整体上构建了市、县(区)、镇、村(居)及职能部门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明确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协管共治的监管职责;建立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考核监督制度。《条例》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市、县(区)职能部门协调、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的体制机制。

  《条例》第九条指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破坏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发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第十条则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对保护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这一规定突破了“部门单打独斗”的模式,充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到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过程中,共同建设美丽凤凰山。

  随着凤凰山区域的茶叶产业不断发展,不少茶农、茶商靠种茶、售茶过上了好日子。然而,近年来,由于不少农户无序种植、随意开荒种茶,逐渐导致凤凰山水土流失,影响了凤凰山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茶叶的良性发展。针对这一问题,《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凤凰山区域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凤凰山区域内林地上已种茶的,应当选择适当的伴生树种,并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于违反该条规定,由县(区)水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罚款。”

  “该规定是群众最关注的。在征求意见时,许多群众甚至是干部都不理解,提出质疑,担心利益受损。”庄瑾瑜向记者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规定,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可以种植经济作物的。茶叶属于经济作物之一,允许在凤凰山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但前提是有审批、有规划,同时需做足水土保持措施。对此,人大、林业、农业等多部门及专家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取得了他们的理解。

  《条例》第十九条中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生产单位和个人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发展具备旅游功能的新型农业业态。”传统农业和旅游产业融合起来,发展新型农业业态,有利于促进凤凰山区域的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良性循环,以实现凤凰山区域茶叶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庄瑾瑜坦言,关于发展生态产业化问题,目前还有部分群众及干部认识不到位,缺乏前瞻性,担心《条例》圈定范围后,限制了他们的发展。“部分镇、村规划发展乡村旅游,但忽视了如何利用历史积累形成的茶叶产业基础、茶园风光、制茶技艺、茶文化融入生态环境保护,脱离当地实际,没有做到因地制宜。”

  《条例》从实际出发,并未限制任何区域的发展,反而鼓励因地制宜,为实现生态产业与茶产业同步发展、互相促进提供法律支撑,以达到凤凰山区域的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良性循环。

  《条例》还从尽量减少生产生活和开发建设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角度,对凤凰山区域范围内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施工、资源利用等做出规定,对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声音

  严格执行《条例》 守护绿水青山

  凤凰镇因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盛产驰名中外的凤凰单丛茶,享有“中国乌龙茶之乡”之誉。《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传出,潮安区茶叶协会会长林伟周及不少茶农倍感欣慰。因为立法意味着,此后这一方水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有法律的保驾护航。

  “好茶需要好生态,好茶离不开青山绿水。”林伟周说,《条例》让凤凰山生态保护有法可依。“把生态保护好了,树木起到避风遮阳的作用,减少了水分蒸发,保持了茶园的相对湿度,为茶树生长提供了水分的需求保障;同样的,茶树与多种植物、动物、微生物共生,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生物多样性,减少或抑制病虫害发生,构成了光、热、水、土要素最佳配置的生态系统。”

  为保持茶园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林伟周在自己的茶园中种植紫薇、樱花、银杏、杨桃等花木。他介绍称,在茶园间种花木,可以防止水土流失,不仅涵养了园区水分和湿度,还美化环境,让新垦茶园不再赤土裸露。他说,“一杯好茶来之不易,要通过严控种植规模和对生态的保护,把过去单纯的要数量变为要质量,提升茶的价值,打响凤凰单丛茶生态品牌,让潮州凤凰茶可持续发展。”

  参观茶园、体验采茶、美丽乡村……近年来,凤凰山乡村旅游发展势头强劲,更吸引了许多市民及外地游客到此一睹自然风采。对于《条例》的颁布,不少市民纷纷点赞。

  “条例的出台,让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时有法可依,对茶农、茶商、茶企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市民张先生坦言,未来凤凰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对法律的执行程度,美好生活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从政府机构到普通百姓,都应严格执行《条例》,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

  “《条例》中提出,禁止在凤凰山区域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垃圾。”市民王女士认为,对于普通市民及周边居民来说,这一条尤其要遵守。现在大部分人还是比较自觉的,能随手把自己产生的垃圾带走,但也有些人素质不高,塑料袋、包装袋、饮料瓶等物品随意丢弃,一个小小的举动,也会对凤凰山的环境造成影响。“希望这部保护凤凰山生态环境的法规能得到严格执行,相信《条例》施行后,大家保护环境的意识会越来越高,并付诸行动,从小事做起,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文/记者 丁玫 吴冰 图/记者 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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