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共享单车无序停放或被罚款
昨日上午,《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经修改和完善后提请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该条例的制定,将有效解决汕头市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突出问题。同时,此举也体现了汕头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在促进文明行为中的作用。
据了解,该条例将倡导的文明行为“正面清单”提炼为公共秩序、公共环境、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秩序、社区和谐、网络文明、文明旅游等十六个方面。与此同时,也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重点治理,例如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包括电动助力车)无序停放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相关经营企业如果不按照规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最高或将被处以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而使用人违规停放的,或将处以二十元罚款。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相关文章
- 2023-08-16周末玩转秀美梅州 粤港澳大湾区媒体走进梅州采风行日前举办
- 2023-08-08邂逅多彩兰州 遇见诗和远方
- 2023-04-11揭阳市第一届U18八人制足球联赛在市区开赛
- 2023-04-11广东省革命老区村长青村:古朴敦厚,文化之乡
- 2022-12-16省道S504梅潭大桥主墩桩基开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