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市国土局强制执行
本报讯 前天,湘桥区人民法院对位于潮州大桥建设征地范围内(城西街道上埔段)的23户被执行人分别发出《行政裁定书》。
据了解,潮州大桥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开展以来,位于大桥征地范围内的绝大多数被拆迁户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安置工作,但至今仍有23户被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房和征地拆迁补偿款“双到位”的情况下拒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严重阻碍大桥建设进程。2015年9月8日,潮州市国土资源局向湘桥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湘桥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并于9月16日至21日,连续公开举行听证,申请执行人潮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代理人和代理律师到庭参加,23名被执行人除一名到庭参加听证外,其余均没有到庭,也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据。
湘桥区人民法院认为,潮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被执行人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申请执行人潮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潮国土征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当天,湘桥区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城西街道、上埔村委会、上埠居委会的配合下,向23户被执行人送达《行政裁定书》。
(湘闻)
相关文章
- 2024-09-16中秋假期首日,潮州交通状况整体良好
- 2024-09-16潮州统战工作落实情况现场调度机制第二场活动在饶平县举办
- 2024-09-16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召开
- 2024-09-16潮州市举办2024年下半年欢送新兵入伍暨国防教育宣传晚会
- 2024-09-15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