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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成人保健用品店售卖假药获刑
发布日期 : 2015-04-20 09:40:14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本报讯 日前,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销售假药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王某自2010年11月开始经营“成人保健用品”店,后向同案人朱某购进“伟哥100”等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并以药品进行销售,至2014年9月,销售假冒药品共计6200元。王某经营的“成人保健用品”店于2014年9月被公安局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现场查扣“伟哥100”等食品、保健用品、药品一批,王某被公安机关带回审查。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被查扣的“伟哥100”等23个品种的食品、保健品、药品均属假药。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销售假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法官提醒:广大经营者应诚信经营,规范进货渠道,不要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铤而走险。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去医院或正规药店,不要贪图便宜。

  (林修佳 陈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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