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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今起实施
暴雨红色预警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要停课
发布日期 : 2015-03-01 10:06:23 文章来源 : 潮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培娜 通讯员 黄铠凯)清早起床时发现窗外狂风暴雨,还要上学吗?今天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给出明确指引。根据《条例》,只要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

  作为广东首部地方性气象法规,《条例》借鉴香港气象灾害防御的成功经验,首次在法律条文中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机制,明确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

  根据《条例》,停课信号生效期间,全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用人单位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近期,我市气象部门积极细化《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实现与《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对接。与此同时,市气象部门将联合教育、人社部门,建立健全以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制度,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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